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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专属车险公开征求意见,特别推出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

3198 2021-09-09

由于新能源车型与燃油车在不少特征上的区别,让车险的购买以及赔付的判定上有不少差异。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以及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攀升,出台新能源汽车专属的保险条款及产品非常有必要。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对于新能源汽车车主关注的保险损失条款,征求稿中都作出了详细说明。

保险业协会表示,该《征求意见稿》是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组织行业力量,在深入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形成的,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具体来看,包含有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值得说明的是,汽车不论是在充电还是正常停放时,起火自燃除了会造成自己车辆损失之外,还极易造成第三者伤亡或者损失。而且一旦牵涉到第三者,比如汽车自燃引燃旁边多辆车,或者将整个房屋引燃,财产损失数额也往往巨大,可能会超出购买车险的赔偿限额。

为此,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火灾事故,特别推出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新能源汽车因起火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范围的,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所适用的责任限额在保险单载明的基础上翻倍,分为主责任限额的2倍、3倍、4倍三档,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此外,意见稿中还有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保险责任为,在主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全部损失,造成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无法使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也就是说,如果车辆因事故导致全损,而此前车主单独购买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无法使用(车辆全损后,保险公司回收后全额理赔),也会对其进行保险赔付。

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征求意见》,对新能源汽车车主担心的自燃、专属保险项目,都有详细条目进行覆盖。该保险条款的出台,也将会更好地保护新能源汽车车主的权益,也同样促进车险业务更加完善。

潇湘晨报记者胡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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